朱雀简评︱私募试点做市将有益于新三板流动性提升

2016-09-20

全国股转系统日前发布《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这标志着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工作启动,引起了市场的极大关注。再次,朱雀君整理了小伙伴们微信后台提问最多的相关问题,为大家进行解读。

1、首批私募做市试点机构的加入将对新三板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1)私募机构参与做市能够增加做市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为市场带来一定的增量资金;
(2)做市商数量增加后,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价值发现的功能;
(3)活跃市场,长期对提升三板流动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目前私募基金做市仅是试点,监管机构拟选出10家左右私募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将会进一步拓展。之所以选择私募机构开始做市商扩容试点,是由于私募机构机制灵活,决策速度快,同时在风险管控能力方面也积累了较强的能力,从私募开始,未来不排除会进一步扩容到其他金融机构。
 
2、私募申请开展做市业务试点需满足诸多要求,例如需满足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管理规模不低于20亿等条件,设立这些门槛的意义是什么?
监管部门首先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私募做市业务,从资本实力、专业能力、规范运作等方面出发设立了若干个细分条件。由于做市商对于新三板来说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必须要设立门槛,只有资金充裕的机构才有可能以自有资金参与做市交易,较强的投研水平有利于提高市场的定价能力,规范运作是市场正常运行的保障。
 
3、私募做市商与券商做市商的差异有哪些?
私募机构享有与证券公司类做市商同等权利、义务,适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
同时,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私募机构业务运营特点做出了以下差异化安排:一是私募做市试点采用特殊经纪结算模式。由于私募机构不具备结算参与人资格,私募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通过并仅可通过一家具有中国结算结算参与人资格的主办券商办理相关证券、资金的清算交收业务;二是为防范利益冲突,私募机构做市标的不得为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十以上的股票;三是私募机构不得使用受托管理的客户资金进行做市,做市资金来源仅限于其自有资金。

4、私募参与做市有哪些优劣势?
私募参与做市的优势在于私募通常决策速度快,机制灵活;同时,在早期项目上面的投研能力更强。
但是私募参与做市也有一定劣势劣势,比如,资金实力不足,私募机构在资金投入方面难以和券商相比;成本略高,私募在系统和通道等方面会租用券商现有设施,会导致交易成本略高。

5、私募作为做市商,未来发展前景如何?
(1)私募作为做市商有利于提高私募品牌的知名度,私募做市具有较高的门槛,一旦成为第一批试点,至少在投研能力、资本实力、风控等方面是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也是向市场展示自己的机会。
(2)私募作为做市商会带来新的盈利来源,做市业务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盈利机会,充分发挥做市交易的机制,具有一定的获利空间。      
私募作为做市商的未来发展前景如何取决于本次试点能否顺利推进并取得较好效果,试点推出一方面可以使私募机构积累做市业务经验,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另一方面也使监管层对私募做市有了更强的信心,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打下了基础。

6、未来新三板市场做市的发展趋势将如何?
私募做市试点仅仅是做市商扩容的开始,随着试点的推进,市场制度不断完善,会更加成熟。
做市商不断增加后,为市场带来更多的资金和活跃度,长期来看对整个市场流动性的改善是有益的。